April 09, 2008
 瞬間

1)考完教檢那晚在市政府捷運站排隊等回宜蘭的客運,全身肌肉隱隱作疼,風很大很涼,我前面排了一對男女,不知道是情侶還是兄妹,女孩嘰哩呱啦說個不停,我一直在偷偷打量她的白色夾克跟Lacoste帆布鞋。巴士剛靠站,旅客陸陸續續下車,一個媽媽在刷悠遊卡,穿著藍色背心的客運人員笑呵呵的一把將站在階梯上的小女孩抱下車,小女孩跟著媽媽走了,手上拿著氣球,紅色,心型的。

這一幕,是我那天最美好的一刻。

2)考完這一個多禮拜,像是洩憤似的過著晚睡晚起的生活,明明備考期間也沒多積極,沒少看過小說跟電影,但硬是覺得有必要頹廢幾天,但其實很累。

不想再一個禮拜熬夜超過三天,看Live球賽看到又累又沒成就感,夏天快到了,想要再減幾公斤,想要好看一點的下半身曲線,想要皮膚回到考前的狀態,想要宜蘭短暫的陽光明媚裡,多吃幾次早餐,多做一點運動,多走一些路,多看一些綠。

3)最近一直在想著刺青這件事情,突然驚覺自己看足球到今年夏天剛好滿10年了,很想紀念一下,但又想到02年之前都是大賽鄉民,不如等到2012年成為皇馬迷十週年好了,然後越想越想嘲弄自己,幹嘛要刺青?喜歡就喜歡,不用證明什麼,我不需要穿白色或喜歡白色也是皇馬球迷,我到底在想什麼啊......一定是受到Miami INK的影響,本來篤定絕對不會刺青的我居然在「想」,天啊!我為啥要用這種方式宣示我的信仰?好吧,到2012年還有4年,我還有4年可以洗腦自己打消這瘋狂的念頭。

4)上週跟高中同學E喝咖啡,因為她要去英國遊學打工一年,認識她的人無人不曉英國是她最愛的國家,雖說只是一年,但能夠這麼快接近夢想還是很令人羨慕的。高中時代我們倆因為西洋流行文化而常湊在一起,甚至一起找外國人上會話課,我們兩人在高中最後兩年寫了無數本的英文交換日記,我現在想想那真的是我現在看英文論壇不覺厭煩的基礎,喜歡西洋文化不代表喜歡讀英文,更不代表喜歡寫英文,但寫交換日記不但讓我在口語書寫上有很大的收穫,以至於日後我勇於用英文表達(姑且不論文法正確與否),也讓我不害怕閱讀長篇的英文文章,更實際的是,我高中的英文作文分數一向很不錯,這點多虧寫交換日記過程中跟E的切磋。

這樣回想起來,讀高中那段日子在某方面很悽慘,我不想記得;但在那小小如社區公園的校園裡,我還記得操場天空的藍,我有時候會站在那邊很久;也記得得獎文章刊在校刊後,居然有人拿來給我簽名的那份尷尬跟虛榮,我問她,為什麼要我簽名?她說:「因為妳未來一定會成為大作家!」

哦,不,我沒有成為大作家,但我很高興我做過這個夢。


2008/4/9

Posted by Aki at 02:46 AM   
Comments

我也覺得你對於日語有信心的感覺哩,但我一直覺得你英文也很不錯耶

雖然我覺得自己英文讀寫還OK,可以與人溝通交流,但聽說就很糟糕了,國中沒好好練發音,現在就是怪腔怪調,我一方面認同不需要刻意學習外國人的腔調,一方面又很羨慕沒有東方腔調的英語唉。聽的部份也沒什麼機會練習,除了看GolTV吧XD (但我半夜又很常開靜音)

Posted by: Aki April 9, 2008 01:21 PM

我是上西語課以後才敢講敢用英文寫字的。然後看國外論壇跟國外網友交流是推進器。雖然文法字彙都很糟糕,但既然你要溝通,不寫人家也不會知道,寫了才有下一步阿
佩服你可以寫兩年的英文交換日記
我又想到我的日語,雖然打日語很痛苦,但說日語簡單多了。我是很敢於說日語的。
我去日本的時候,曾經同時使用日語西語英語跟一位日本人交談,真是一次很有趣的體驗。

Posted by: nofumi April 9, 2008 11:23 AM